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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梯傷女醫 業者判賠561萬
更新日期:
2011/06/01 22:35
(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1日電)1名女獸醫師5年前在台中市1家百貨公司搭手扶梯時,因為手扶梯突然停止,導致女子跌傷,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決百貨公司與電梯業者連帶賠償新台幣561萬元。
判決書中指出,這名女獸醫師5年前到台中市1家百貨公司,搭乘手扶梯時,因為手扶梯突然停止,導致女醫師重心不穩跌倒,送醫發現第5腰椎滑脫,被診斷為中度肢障。去年更被鑑定為重度身心障礙,女子向百貨業者及電梯業者求償2100多萬元,法官審酌後判決兩家業者需連帶賠償561萬元。
百貨業者獲知判決需負賠償責任後,發表聲明指出,全案曾經獲判沒有刑事責任。現在法院裁定兩家業者需連帶賠償,他們對於顧客在此事件中受傷,深感遺憾。至於是否提出上訴,正研議處理中。
同樣在此判決中需負連帶賠償責任的電梯業者則深感委屈表示,當時是因有小朋友按下手扶梯緊急停止按鈕,手扶梯才突然停止,而且手扶梯早已賣給百貨業者,他們接受委託定期前往保養,責任不應歸在電梯業者,他們一定會再提出上訴。10006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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